公告日期:2024-08-29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19 号》文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23,053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8.8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756.4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6,949,650.05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816,979.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53,050,106.35元。公司提前预支保荐费人民币 2,000,000.00 元,本次扣除需支付的剩余保荐及承销费用45,920,606.00 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599,279.58 元),余额人民币 4,954,079,150.40
元已通过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全部汇入贵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沙沙湾路支行 431706888013000306896 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3546 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40 号》文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966,688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6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7,296,507.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4,425,440.28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065,526.4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72,871,066.92元。本次扣除需支付的剩余保荐及承销费用 29,700,000.00 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681,132.08 元),余额人民币 4,277,596,507.20 元已通过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全部汇入贵公司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8111601011100341987 账号。上述
[2022]449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95,305.01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578.52
加: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102.90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495,978.52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162,355.79
减:银行手续费 7.78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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