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
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 3 人,实际出席监事会 3 人,分别为:刘辉床先生、仇志强先生、郭铁柱先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辉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后,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没有监事对 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对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没有监事对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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