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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2 22:00:09 股吧网页版
研奥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3
年 度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7,014,684.67 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43,362,087.03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母公司 2023 年净利润43,362,087.03 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336,208.70元,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为 179,695,257.27 元(含会计政策变更),减除本年度已分配的利润 22,008,00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196,713,135.60 元。根据
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
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可供分配利润为 196,713,135.60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截至 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8,600,000 股,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数量为 500,000 股,以此计算 2023 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35,145,000 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
12,150,42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维持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
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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