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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2 22:00:27 股吧网页版
研奥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对研奥股份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5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6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8.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570.2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5,741.1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829.08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371ZA0048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
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研
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1 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11,909.20 11,000.00

2 高铁检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15,116.14 15,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360.10 6,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41,385.44 40,00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 公司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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