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4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75,02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2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4,962,5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74.9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0,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0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52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2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46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6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0,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03%。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议案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议案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议案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议案5.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2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