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离任-高香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任期届满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会计专业领域具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及经验。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本人高香林,1965 年 12 月出生,统计学硕士,经济学教授,中共党员。1988
年 7 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在职期间获得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硕
士。1988 年至 2005 年历任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系主任等职务;2005 年 8 月至
今,任东莞理工学院教授。2017 年 9 月至 2023 年 9 月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兼任广东博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本着恪尽职守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主持并出席提名委员会 2 次,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对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发挥了相应委员会的作用。
专门委员会 事项 审议结果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
提名委员会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3、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4、 《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5、 《关于提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发表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事前认可
届次 事项 意见及/或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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