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辰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1,700,000股,并于 2021年 1月 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58,5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2,394,839股。限售股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为 366,800,000股,网下发行限售股数量为 5,594,839 股。
(二)上市后历次限售股解除限售情况
1、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
数量为 5,594,83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2022年1月24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股份数量为 143,05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三)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8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70.53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57,053.7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6 月 2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3147”,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6 月 7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7 日)起至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 5月 30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截至 2024年 6
月 30 日,“中辰转债”累计转股 18,908 股,公司总股本由 458,500,000 股增加至
458,518,908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截至 2024年 7月 8日,公司总股本为 458,518,90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234,768,9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2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8.80%。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控股”),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中辰控股就所持股份的锁定期承诺情况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中辰控股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3、若本企业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企业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且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