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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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SZAA8F0126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南极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南极光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极光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极光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4SZAA8F0126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号)同意注册,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深圳南极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606,423股,发行价格为1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777,957.4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350,505.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427,452.2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29日出具了“XYZH/2021GZAA50004号”验资报告。
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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