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偰正才)
本人作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偰正才: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86
年 8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原电子工业部南京第五十五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研究室
主任;1998 年 5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深圳市先科集团公司高级顾问、工程师;
2000 年至 2017 年 5 月任深圳大学教授;2012 年 3 月至 2020 年 5 月兼任深圳市
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技术大学教授,2018 年 7 月至今任南极光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
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偰正才 7 5 2 0 0 否 4
本人对董事会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审
慎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后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6 6 2 2 3 3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2023 年度共参加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公司定期报
告、内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等事项,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2023 年度共参加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
3、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2023 年度共参加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2 年
经营情况及 2023 年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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