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必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4 号)同意注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474,000 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0,421,999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3,895,999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13,474,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40,421,99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
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53,895,9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增加至 80,843,998 股。该次权益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实施完
毕。
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80,843,998 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3,603,596 股。该次权益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实施完毕。
除上述因权益分派导致的股份变动之外,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等其他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53,603,596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58,309,840 股(包含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占总股本的 37.9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如下:
承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 诺 承诺履行情况
时间 期
限
①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 自 因公司股票于2021年2月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 公 10日上市,自2021年7月
实际控 公开发行股票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司 2日至2021年7月29日,
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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