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8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事 ......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七章 监事会...... 32
第一节 监事 ...... 32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8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38
第一节 通知 ...... 38
第二节 公告 ...... 3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2
第十二章 附则...... 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依法整体变更深圳市博
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56 号文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0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BSC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 26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9,383,317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
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成为一流的智能制造及服务公司。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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