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2
三、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1-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382 号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责任
恒辉安防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恒辉安防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恒辉安防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非经常性
损益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恒辉安防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明细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4,943.29 -984,885.75 -2,847,176.44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7,216,064.00 40,320,667.16 12,036,926.40
(三)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93,274.75 1,789,580.22 2,324,796.82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八)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九)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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