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53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龙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仕汝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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