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1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4-056
控股股东昆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厦门臻丽咨询有限公 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发行人”)股份195,212,6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4%,本公告中公司股份总数421,292,882股,系按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剔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而来,下同)的控股股东昆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娜科技”)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740,6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60%)。
持有公司股份27,685,9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7%)的股东厦门臻丽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丽咨询”)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740,6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60%)。
公司实际控制人GUO ZHENYU(郭振宇)、KEVIN GUO已出具《关于不
参与本次昆明诺娜科技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承诺其通过诺娜科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诺娜科技及持股5%以上股东臻丽咨询分别出具的《关于贝泰妮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诺娜科技 195,212,611 46.34
臻丽咨询 27,685,934 6.57
注:1、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臻丽咨询所持股份于2022年3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诺娜科技所持股份于2024年3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公司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的昆明臻丽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更名为厦门臻丽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的厦门臻丽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的昆明臻丽咨询有限公司为同一主体。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为2,307,118股。上表“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系按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而来。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控股股东诺娜科技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6,740,600股(按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份总数421,292,882股计算,对应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60%)。减持时将遵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的规定。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或回购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诺娜科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
6、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规定。
8、诺娜科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六条至第八条的情形。
(二)股东臻丽咨询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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