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5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
股份总数102,385,8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61,431,487.20 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准。本年度不实施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385,81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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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622 谢玮
2 08*****440 深圳市英伟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0*****441 徐建英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4 08*****451 深圳市嘉祥新联科技有限公司
5 08*****433 深圳市英伟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3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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