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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33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2 号)同意注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324,480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8.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 37,587.1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5,531.7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2,055.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175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规范。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四方监管协
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营运资金 已销户
深圳分行 2000002666260004011****
2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营运资金 已销户
深圳分行 22302498612100****
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营运资金 已销户
深圳分行 7309012200016****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营运资金 已销户
深圳分行 1500010658****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补充营运资金 已销户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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