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川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本川智能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涉及美元等外币结算量不断上升。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4.9 亿元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为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管理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遵循稳健原则,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为目的,不进行任何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在外汇汇率及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
汇率及利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益,将造成公司损失。
(三)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二)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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