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4-025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出相应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变动内容以字体加粗表示。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 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1. 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 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
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本章程,股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据本章程,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2.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入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
时间限制。 制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除外。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
讼。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本条第一款规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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