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16:16:14 股吧网页版
恒宇信通: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0800012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资产负债表 7

利润表 9

现金流量表 10
股东权益变动表 11

财务报表附注 13
财务报表附注补充资料 93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02
年 10 月在北京注册成立,现总部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府前西街 17 号院 4 号 1 至 6
层 101内 2层 201室。2021年 4 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挂牌上市。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属于航空产品制造行业。公司主营业务为直升机综合显示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服务,系我国主要的军用直升机综合显示控制设备领域一体化系统集成及技术解决方案综合提供商。

本财务报表于2024年4月24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月 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
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
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2“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28“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 12 个月/1 年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