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6 18:35:58 股吧网页版
晓鸣股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西证券”)作为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鸣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晓鸣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 号)同意注册。晓鸣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29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9,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 5,040,95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3,959,05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出具 XYZH/2023YCAA1F0099 号《验资报告》。公司开
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 备注

余额(元)

宁夏晓鸣农牧 宁夏黄河农村

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银行股份 50100381007000005 1,157.24 已注销

有限公司

宁夏晓鸣农牧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9144001040028495 98,161.11 已注销

银川金凤支行

宁夏晓鸣农牧 中国银行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银川 106070981420 96,858.71 已注销

永宁支行

宁夏晓鸣农牧 兴业银行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银川 691030100100084216 21,998.19 已注销

分行

宁夏晓鸣农牧 上海浦东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 33090078801100000011 98,127.93 已注销

公司银川分行

合计 - - 316,303.18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晓鸣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节余资金316,303.18 元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并及时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至此,晓鸣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