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8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4-096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控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1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2 代表人。
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
3 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
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支付相同价额。
额。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
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
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 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
4 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 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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