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981 证券简称:中红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0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 名,数量合计为 234,5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1488%。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 2021 年 4 月 27
日起 36 个月。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670,000 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2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66,670,000 股。
2.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以权益分派方案制定时总股本 166,670,000 股为基数,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133,336,00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00,006,000 股。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以权益分派方案制定时总股本 300,006,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90,001,80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90,007,800 股。
3.目前股份总额和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90,007,800 股(含回购股份),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为 267,161,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501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2,84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98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发前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2 名,分别为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红普林集团”)、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 公司控股股东中红普林集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10 月
27 日,如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2. 公司股东厦门国贸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因发行人发生并股、派发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本公司增持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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