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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5 19:33:01 股吧网页版
奇德新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5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紧急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26.3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为 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5.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4.50 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人民币 989,22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 2024 年 8 月 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96,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6.0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3.3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9.5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共回购 696,100 股,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债券转股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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