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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肇民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333.3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64.3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747.7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524.1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23.62 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0822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金额
汽车精密注塑件、汽车电子水泵及热管理模块部件生产基 26,533.34 26,533.34
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809.25 5,809.25
上海生产基地生产及检测设备替换项目 8,065.35 8,065.3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0,407.94 50,407.94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23.62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 27,815.68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余额为 3,787.08 万元(包含利息
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已使用金额为 25,02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27,815.68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3,787.08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3.61%。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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