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4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0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8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的内容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星宇西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0 《关于新增或修订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
2.0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
变动管理制度》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1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信息披露文件。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代理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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