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嘉益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9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增至 100,000,000 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 1,288,984 股,已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向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公司以 10.9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0 万股限制性
股票,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上市,公司股本由 100,000,000 股增至
103,2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向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公司以 10.9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3 万股限制性
股票,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上市,公司股本由 103,200,000 股增至
104,03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鉴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因此,公司对前述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 3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此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
完成,公司股本由 104,030,000 股减至 104,0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目前股份总额和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04,000,000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为 77,578,2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4.5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6,42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1%。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4 名,分别为:浙江嘉韶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韶云华”)、武义嘉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金投资”)、戚兴华、陈曙光。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等文件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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