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2 19:31:27 股吧网页版
迈拓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81,804,985.98 元为依据(取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
配利润孰低值),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总股本 13,928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178.4 万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本次
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39,280,000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1,121,400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为 138,158,600 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仍为 41,784,000.00 元(含税),分配比例为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24350 元人民币(含税)。

2、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41,784,000.00/139,280,000*10=3.000000 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3000000 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3000000 元/股。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总股本
13,92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 4,178.4 万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由 139,280,000 股变更为 138,158,600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调整分配方案如下: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139,280,000 股剔除已
回购股份 1,121,400 股后的股本 138,15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3.024350 元(含税)。计算方式为,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1,784,000.00 元÷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9,280,000 股–1,121,400 股)×10=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24350 元。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 1,121,400 股后的股本 138,158,6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3.02435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2191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