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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4 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前述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关联担保。
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使用期限内均可循环使用。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融资形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和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利容电子(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容电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江门支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利容电子向民生银行江门支行申请了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5日。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黄月明女士与民生银行江门支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无偿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林宜潘先生及黄月明女士无偿为利容电子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2024年5月16日已审议通过的融资额度、担保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审议、审批程序。
三、担保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相关主体
保证人:公司、林宜潘、黄月明
债务人:利容电子
债权人:民生银行江门支行
2、主合同: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 ZHHT24000005323 号的《综
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即主合同债务人及/或主合同债务人的关联公司签订的合同,关联公司适用主合同项下定义,下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3、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任何一笔债务”的用语均指本含义)而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①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时,保证人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②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③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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