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3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4-032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表决事项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高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高烨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高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份。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
立董事高烨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高烨作为征集人,仅对公司拟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本公告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烨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高烨,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无锡公证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6 年至今,任无锡科睿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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