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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7 18:17:57 股吧网页版
霍普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3)。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09:15-15:00。

2、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469号中企财富世纪大厦10层。

3、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龚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274,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77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18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63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0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0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53,6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反对1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弃权10,4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8,6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039%;反对1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01%;弃权10,4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60%。

表决结果:刘洁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73,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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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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