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4-039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6:00 以现场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以书面的方式
向全体监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莫梅玲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龙小燕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助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有利于实现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3、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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