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1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46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锐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 户,为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晓亮”),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7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5 日(星期
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4 号)核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75 号)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1,6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8,800,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向 2 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 50,000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此后,公司总
股本由 68,800,000 股增至 68,850,000 股。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向 201 名股权激励对象办理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归属,数量合计为 509,759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此后,公司总股本由 68,850,000 股增至 69,359,759 股。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向 199 名股权激励对象办理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归属,数量合计为 378,818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此后,公司总股本由 69,359,759 股增至 69,738,577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69,738,577 股,其中,无
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42,671,8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883%;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27,066,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11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安联锐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安联锐视所有。”
(二)张浩为珠海晓亮的合伙人之一,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进的亲属,其通过珠海晓亮间接持有公司 103,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安联锐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安联锐视所有。”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珠海晓亮和张浩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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