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1 18:23:08 股吧网页版
安联锐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1


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46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锐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 户,为珠海晓亮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晓亮”),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77%。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5 日(星期
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4 号)核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75 号)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2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1,6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8,800,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向 2 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 50,000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此后,公司总
股本由 68,800,000 股增至 68,850,000 股。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向 201 名股权激励对象办理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归属,数量合计为 509,759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此后,公司总股本由 68,850,000 股增至 69,359,759 股。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向 199 名股权激励对象办理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归属,数量合计为 378,818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此后,公司总股本由 69,359,759 股增至 69,738,577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69,738,577 股,其中,无
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42,671,8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883%;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27,066,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117%。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安联锐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安联锐视所有。”

(二)张浩为珠海晓亮的合伙人之一,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进的亲属,其通过珠海晓亮间接持有公司 103,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安联锐视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也不由安联锐视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安联锐视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安联锐视、安联锐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安联锐视股票的收益将归安联锐视所有。”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珠海晓亮和张浩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