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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6 18:37:08 股吧网页版
义翘神州: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301047 证券简称:义翘神州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良志博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整体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情形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 元/股(含),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9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为 444.4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5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9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为 222.22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7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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