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2 19:57:08 股吧网页版
雷电微力: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4-049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481,700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以总股本174,967,506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171,485,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3.0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51,445,741.8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8,594,322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如下:

(1)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1,445,741.80元/174,967,506股×10=2.940302元。

(2)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总股本×10=68,594,322股/174,967,506股×10=3.920403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2940302元)/(1+0.3920403股)。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获得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授权。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81,700股后的171,485,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3.0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51,445,741.80元。

2.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81,700股后的171,485,80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8,594,322股。

3.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归属、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导致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的基数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

4.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是一致的。
6.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离方案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81,700股后的171,485,8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74,967,50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3,561,82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0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9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4年9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