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6 18:55:06 股吧网页版
中粮科工: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6


邮编:100005
电话:(86-10)85191300
传真:(86-10)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徐浩律师、李兴卓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通
过网络远程参会方式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
性进行了审核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
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
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
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通过网络远程参会方式出席了公司本次
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5870765 大连分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香港分所 电话: (852) 21670000
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755) 25870780 传真: (86-411) 82507579 传真: (852) 2167005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海口分所 电话: (86-898) 68512544 纽约分所 电话: (1-212) 703872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099 传真: (86-898) 68513514 传真: (1-212) 7038702
硅谷分所 电话: (1-888) 8868168

传真: (1-888) 8082168 www.junhe.com
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