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6:41:18 股吧网页版
兰卫医学: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兰卫医学: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兰卫医学: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4 月期间,公司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及对 2023 年度初审后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2024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兰卫医学: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正地出具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