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心家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携手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常州美能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常州美闻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HHC USACorporation、匠心美链(海南)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海南匠心独具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海南匠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MotoMotion Vietnam LimitedCompany、常州匠心美链家居有限公司(原名为“广东匠心美链家居有限公司”)、MotoMotion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江苏匠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审计、对外投资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
务、合同管理、对外投资等。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纳入的评价范围、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 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 定》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将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作为定量标准的评定指标。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5% 利润总额 2%≤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5% 2%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2% 资产总额 0.5%≤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2% 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 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公司未能首先发现;已经发现并报告给董事会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 改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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