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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4 19:14:14 股吧网页版
匠心家居: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需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各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募投项目再次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冯建华 郭欣 王宏宇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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