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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8 21:42:10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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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29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各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资格与归属数量。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组织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公司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
数,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 对应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
归属期 对应考 增长率(A) (B)

核年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Bm)
(Am) (Bn)

第一个归 2023 年 10.0% 15.0% 10.0% 15.0%

属期

第二个归 2024 年 21.0% 32.3% 21.0% 32.3%

属期

第三个归 2025 年 33.1% 52.1% 33.1% 52.1%

属期

第四个归 2026 年 46.4% 74.9% 46.4% 74.9%

属期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考核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X)

A≥Am 或 B≥Bm X=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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