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通过。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相关风险。
2、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相关风险。
独立董事:方世南顾建平 曹承宝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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