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1 11:44:07 股吧网页版
本立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1


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
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吴政杰(董事长)、孙勇、潘凯宏、罗臣

2、独立董事:王宝庆、赵新建、周华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
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王宝庆(主任委员)、周华俐、罗臣

2、提名委员会:赵新建(主任委员)、周华俐、潘凯宏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华俐(主任委员)、王宝庆、吴政杰
4、战略委员会:吴政杰(主任委员)、孙勇、赵新建

上述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主任委员)为公司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王宝庆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杨仲华

2、职工代表监事:钱沛良(监事会主席)、徐鑫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吴政杰

2、副总经理:孙勇、潘凯宏、潘朝阳、盛孟均、王佳佳

3、财务负责人:潘朝阳

4、董事会秘书:王佳佳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王佳佳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内审部负责人:王小军

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蔡丽丽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蔡丽丽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