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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4 19:49:08 股吧网页版
万事利: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对万事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634,320
股,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34,537,28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05,833,57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66%,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8,703,70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1.34%。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34,537,28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将增加至 188,352,192 股。2022 年 6 月 22 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
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34,537,280 股增加至 188,352,192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4,537,280 元增加至人民币 188,352,192 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88,352,19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116,303,6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7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2,048,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共有 4 名股东,分别是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丝奥投资有限公司、舟山丝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丝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关于万事利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不减持万事利股份的承诺的公告》中所作的承诺内容如下:

序 承诺方 承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号 类型

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地有关

社保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发行

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对其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

关于补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万 事 利 缴 社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基本保险)及住房 股东已严格遵守
1 集 团 有 保、公 公积金进行补缴,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 承诺,本承诺为
限公司 积金的 提出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 长期承诺,后续
承诺 求,或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被要求 将持续履行。
支付滞纳金并因此受到处罚的,本公司将按相

关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

司、分公司补缴,并承担相关罚款、滞纳金等

费用,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无需支

付上述任何费用。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控制或能够施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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