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301066 证券简称:万事利 公告编号:2024-059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屠红霞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能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公司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所述,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和“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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