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对万事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2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3,363.43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5.24 元,共计募集资金 17,624.3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200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14,424.3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9 月 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60.5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63.8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运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10,123.70 6,516.43
2 年产 280 万米数码印花生产线 5,911.90 1,829.85
技术改造项目
3 数字化智能运营体系建设项目 3,417.53 3,417.53
合计 19,453.13 11,763.8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至10 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 2024 年 9 月 26 备注
金额 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12502269644 764.83 618.64
司杭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3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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