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伟忠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77,021,73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1.32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9,044,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41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27,977,4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5.90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25,296,97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2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25,296,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4261%。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997,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
反对 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 8,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25,272,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反对 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弃权 8,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997,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
反对 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 8,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72,9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1%;反对 15,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1%;弃权 8,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99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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