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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26 17:19:52 股吧网页版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26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 2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二月

关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审核函〔2021〕010283 号)已收悉。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申请人”)已会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就需要发行人及各相关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核查的有关问题逐项落实,并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完善。现将落实函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落实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的释义相同。涉及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 ......3
问题 2 ......6

问题 1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因新冠疫情享受租金和社保减免、税收优惠等短期政策对 2020 年业绩的影响,以及上述政策的不可持续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并在重大事项部分进行风险提示。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一、因新冠疫情享受租金和社保减免、税收优惠等短期政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因新冠疫情享受租金和社保减免、税收优惠等短期政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因新冠疫情享受租金和社保减免、税收优惠等短期政策对 2020
年业绩的影响

1、因新冠疫情出台的主要租金和社保减免、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家、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
出台了各类政策,拟帮助企业一同共渡新冠疫情难关,主要政策如下:

(1)租金减免政策

2020 年 5 月 9 日,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
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房屋租金减免和延期支付政策主要支持经营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先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行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 3 个月房屋租金。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出租的,执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金支持政策。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2)社保减免政策

2020 年 2 月 20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阶
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 号),自 2020 年 2 月
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
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 5 个月。

2020 年 6 月 22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
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 2020 年 12 月底。

(3)税收优惠政策

2020 年 2 月 6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8 号),规定: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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