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及未来发展,公司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名王世杰先生、陈奕女士、秦和庆先生、张金浩先生、张国强先生、黄紫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覃予女士、罗英武先生、沈海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任期均未超过六年。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世杰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7 年 4 月至 2003 年 3 月,
担任杭州大自然真泳磁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15 年 10
月曾担任星华新材董事、总经理、监事等,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浙江星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浙江星华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截止本公告日,王世杰先生除在公司股东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关联方企业瑞飛企業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以及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职务外,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693 万股,并通过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522 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9%,与配偶陈奕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外,王世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奕女士:中国国籍,女,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3 月
出生,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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