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1
目录
目录...... 2
4.关于财务内控 ...... 3
5.关于业绩波动 ...... 10
6.关于技术服务毛利率 ...... 29
4.关于财务内控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按期披露 2016 年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与
关联方资金拆借往来、转贷等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的整改纠正情况,说明中介机构的核查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关于财务内控有效性相关规定,就发行人的财务内控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规范性要求,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过程。
【发行人说明】
一、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的整改纠正情况,说明中介机构的核查情况
(一)未能按期披露 2016 年年报的整改纠正情况
【摘要】公司针对未能按期披露 2016 年年报的情况,高度重视,提高全员
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自该事件发生之后,公司未再发生类似情形。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之“(三)发行人内部控制不规范事项及整改措施”部分披露如下:
针对未能按期披露2016年年报的情况,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整改,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另一方面将会计师事务所重新更换为对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的申报会计师,并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披露。相关事项已在股转系统履行公告程序。
公司针对未能按照规定披露2016年年报的整改措施切实有效,自该事件发生之后,公司未再发生类似情形。
中介机构的核查情况:
申报会计师查询了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
报告的情形,发行人整改措施切实有效。
(二)对定期报告中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整改纠正情况
【摘要】公司针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中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管理层高度重视,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学习和公司业务的熟悉,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在股转系统对定期报告进行更正处理,能够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之“(三)发行人内部控制不规范事项及整改措施”部分披露如下:
针对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要求财务部人员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学习和公司业务的熟悉了解,加强对财务核算的复核,同时积极与申报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沟通,使公司的财务核算更加规范。
对于报告期内存在的会计差错更正,申报会计师出具了差错更正专项报告,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在股转系统对定期报告进行更正处理。
公司针对定期报告中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整改措施切实有效,强化了财务核算的事前沟通及事后复核程序,能够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介机构的核查情况:
申报会计师查阅了报告期内的会计差错更正报告及相关审议公告,分析会计差错的原因、性质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发行人不存在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会计记录的情形。会计差错更正使发行人的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和谨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报告期转贷行为的整改纠正情况
【摘要】公司针对报告期存在的“转贷”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包
括修订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全部偿还通过受托支付取得的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和中国银保监会邵阳监管分局出具的合
规证明。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公司新增银行贷款均采取自主
支付方式,未再发生以受托支付方式通过关联方和第三方周转银行贷款的情形。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一)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之“1、短期借款”部分披露如下:
公司针对报告期转贷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管理层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文件,确保不会再进行此类违规操作。
1、完善资金管理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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