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5-19 15:04:15 股吧网页版
8-1-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第三轮审核问询回复意见(更新2020年数据)(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19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Shaoyang Victor Hydraulics Co.,Ltd.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建设路

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出具的“审核函〔2021〕010296 号”《关于邵阳
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克液压”、“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及招股说明书 楷体(加粗)
的修改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目录

1.关于变更审计机构 ...... 3
2.关于劳务收入确认 ...... 7
3.关于南水北调等项目 ...... 16
4.关于其他业务收入 ...... 22
5.关于收入及核查 ...... 25
6.关于成本核算和供应商 ...... 59
7.关于毛利率 ...... 131
8.关于应收账款 ...... 145
9.关于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 151
10.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 156
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 ...... 168
12.关于关联方 ...... 172
13.关于市场空间 ...... 180

1.关于变更审计机构

申报材料显示:

(1)2017 年,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未如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原
因为时任公司持续督导券商为方便沟通,要求公司更换长期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时间比预期时间延长,导致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2)2018 年 3 月,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在审计过程中,对影响 2017 年期初数的事项进行了相应的审计调整,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而后又换回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次变更理由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请申报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说明与前任申报会计师的沟通情况,是否充分且符合相关规定。

【发行人说明】

一、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而后又换回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次变更理由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意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与金元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并于同日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由华西证券承担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年 1 月 3 日向维克液压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持续督导协议》于 2017 年 1 月 3 日之日起生效。
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后,持续督导人员为成都总部的项目团队,为方便沟通,主办券商希望能与成都的会计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