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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19:20:22 股吧网页版
鸿富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善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刘善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善敏,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 7 月起任职于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以及 MPAcc 指导组组长,现兼任中山大学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2927)独立董事、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11)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任职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状态 次数 数(现场/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通讯方式) 事会会议

刘善敏 现任 6 6 0 0 否 4

报告期内,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发生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听取并通过了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详细汇报。同时,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就审计过程中产生的疑问进行了有效探讨,以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期间共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修订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事务所会计师进行了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工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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